I.凡屬本會會員,或材料科技從業人員,熱心推展本會各項會務,或對產業服務卓著績效,或執行本會重大任務成果優異者,均可由推薦人推 選為候選人。 |
II.推薦人資格: 本會正會員、榮譽會員、永久會員三人以上之連署。 本會獎章委員會委員、各委員會。 本會團體會員負責人。 國內材料科技機構或材料產業負責人。 |
III.推薦方式: 推薦人應提出推薦書一份及被推薦人重要事蹟文字一篇,在規定期限內送達本會。 |
• 審查作業 I.作業程序: 公佈推薦辦法: 本會於每年年會日三個月前公佈推薦辦法、推薦表、截止日期及相關規定,公開徵求推薦。 推薦截止: 本會於每年年會日二個月前截止推薦,進行評審作業。 |
評審: A.初審: 由本會獎章委員會審查。 B.複審: 由本會獎章委員會審查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得獎人。如有必要可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同審查或提供意見。 C.核定: 本會召開理監事會議,對評審結果作最後之核定。 |
II.評審人與候選人有親屬、長屬、師生關係者,評審時應予迴避。 III.候選人及推薦人姓名、審查經過、以及最後決定之得獎人選,均應保守祕密,參與評審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發表。 IV.候選人經評審未達給獎標準者,該年度之得獎人從缺。 |